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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泽培委员代表民进湖南省委的发言——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农村环境污染不仅威胁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还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国率先探索出“县为主导、整县推进”的新模式,农村污染得到较好控制。2015年,湖南被环保部、财政部列为当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唯一试点省份。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得到有效提升,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善。
同时,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整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省42万个村、3621万农村人口的规模,截止2014年,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只有6000多个村,绝大部分村庄生活废水和垃圾还没有得到有效处置,成片整治区域和人口比例还不到20%。
2、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农业生产主要依赖化肥、农药、农膜的大量使用,同时,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导致粪便排泄量成倍增加,秸杆综合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面源污染占据全省水污染的“半壁江山”,洞庭湖区地表水污染源70%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面源污染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3、整治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各县市、乡镇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整治工作没有常态化、制度化。责任主体仍不明晰,管理部门众多,有的是农业部门牵头,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有的是住建部门牵头,甚至有些农村基层工作者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农村环境卫生混为一谈。
4、生态建设意识亟待增强。整治技术缺乏,模式单一,农村居民的生态建设和环保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关注和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研究的热情不高;农民接受、应用农业科技不积极、不广泛,农药、化肥施用不科学。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农业、林业、住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综合协调、监管职能,利用环保部门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有全省域覆盖试点资金投入,有多种污染治理先进技术、有农村环境监测数据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2、加强管理,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大力推广农村污水分级多元化处理模式,在集镇和居民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户分类减量,村、乡(镇)收集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分区划定工作,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发展有机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和评估。严格考核奖惩,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3、增强科技支撑,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研发力度。加大科技投入,将农村环境保护研究列为各地环保科技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关键技术进行攻关。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和投资技术指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用技术评估,筛选、集成一批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
4、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长效运行和维护。建立稳定的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渠道,鼓励涉农资金与农村环保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财政补贴、村镇自筹、收取费用等方式解决运行维护资金。鼓励开展集中运营和委托第三方运营,促进设施运行维护的专业化、市场化。
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乡镇要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省政协副秘书长党派民进
民进湖南省委巡视员、副主委界别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