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提案
经济界界别提案
要想富,先修路。农村公路建设为我省推进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非常重大的作用。近些年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自2003年国家全面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以来,全省共完成路面里程16.6万公里,实现了100%的乡镇和98.2%的行政村通公路,其中97.5%的乡镇和74.4%的行政村通沥青路和水泥路。解决了1110个乡镇、23101个建制村通畅和7380个建制村通公路问题。
但是,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农村公路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通畅率、通达率在全国排名还比较靠后。还有一些非常偏远的自然村、村民小组未通公路,未通沥青路和水泥路的自然村、组就更多了,这些地方不通公路的主要原因是山地较多,筑路工程量较大。
二是边远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筹措困难。目前,我省县到乡镇公路建设每公里补助30或33万元(国省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县);通畅工程村道每公里分别补助10、12、15万元(国贫县和少数民族县每公里15万元,省贫县每公里12万元);通达工程每公里补助6万元;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每站省补4000元。近年来由于人工、建材价格大幅上涨,大大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原有的补助标准已难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以怀化为例,县到乡镇公路平均每公里资金缺口达33万元;通畅工程村道平均每公里资金缺口达16-10万元;通达工程村道平均每公里资金缺口达3万元。如此之大的资金缺口,对于尚不富裕的县乡村来说,显然力不从心。此外,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不仅面临着“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任务的压力,还将面临着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网密度和技术等级的资金压力。
三是路网建设还有着巨大的改善与提质空间。现在的农村特别是发达地区农村对公路网络化的需求越来越高。一些跨省、跨市、跨县的相邻的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公路,因不符合国、省目前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无法纳入建设规划。由于资金问题,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普遍存在标准偏低,路面太窄的问题,这对农村经济、农村客运发展存在较大的制约。另外,目前我省公路交通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等级公路比重偏小,站场设置也不尽合理,影响了公路交通运输效率的提高。
四是农村公路失养问题越来越突出。随着农村公路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需要养护的里程数量激增,农村公路养护需求与养护能力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按照《湖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省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标准为县道8000元/年/公里、乡道4000元/年/公里、村道1170元/年/公里。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能力有限,农村公路失养问题越来越突出,“三分建、七分管”的要求难以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认识,增强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高速公路富国家,乡村公路富农民。农村公路是农业和农民客货运输的主渠道,是乡村之间互通运输的依赖。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村自然资源和农副产品尽早转化成财富,早日实现广大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别是还有一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群众生活水平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还比较落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公路等级建设,是广大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农村公路是公益性公路,政府不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完全交给市场,需要切实担负起应负的责任,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财政加强资金投入,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主渠道作用。发改委、农村工作部门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人口流动等多方面因素,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力度,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设。交通运输和建设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新闻媒体加强对为农村公路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创新投融资平台,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
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的公路建设的“瓶颈”问题,要破解这一“瓶颈”,需要创新思路,大力筹措建设经费。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建立全社会参与融资的多元化机制,形成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有条件的地域,可树立“经营农村公路”理念,发挥公路沿线优势,筹措资金。通过开发公路用地、发布广告、路桥冠名权、线路营运权、拍卖沿线山林和路边店铺、旅游资源出让等方式换取企业或个人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加强运营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的运输效率
目前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一大工作重点就是抓好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与养护。建议:
(1)强化质量管理,创建民心工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问题至关重要,要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是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选择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对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采取招标、评议等多种办法来确定实施单位,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项目实施中建立农村公路质量终身负责制,包括县级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设计和施工及监理单位负责人。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经常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拨付工程款,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督促施工企业兑现农民工工资。三是抓好基础管理。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明确质量责任,按照项目施工规范和程度要求,切实加强业内资料和数据统计管理,保证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整改补救。交通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成立质量督查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日常巡检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予以返工或改进。五是加强培训,建立实用型农村公路技术骨干队伍。
(2)明确养护责任,创新养护模式。要克服“建路出政绩,养护无功绩”的重建轻养观念,树立“三分建七分养”的理念,坚决纠正缺养、失养现象,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周期。一是“谁受益,谁养护”。实行县、乡、村三级负责制,即县道由县政府负责,乡道由乡政府负责,村道由村委会负责。通过突击养护、日常养护、抓示范路等多种方法,充分调动县、乡、村和广大群众养路护路积极性。二是创新养护模式,走“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道路。采取聘用、委托、个人承包等多种形式,建立一支以农村公路管理中心为带动,以乡镇(村)公路管养站为辐射、村委义务护路为网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将“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有机结合,使庞大的农村公路网每条线有人管、每段路有人护。三是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努力构建以县道为重点,覆盖乡、村道路的治超网络,积极筹划治超站点建设工作,建立保通保畅保安全工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规定。依照《湖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以保证国务院规定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的养护经费目标,并逐年增加。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
承办单位:
主办: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