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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工作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8-01-25]    来源: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创新开放步伐,营商环境不断好转,但营商环境不优仍然是阻碍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症结。如在投资环境方面,“非禁即入”很难落地,一些投资项目人为设定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民间投资不仅遇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有些领域甚至是“无门”。在政务环境方面,有的地方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招商引资不兑现承诺,随意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政策环境方面,政策出台前向企业、行业征求意见、了解诉求较少,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推动“放管服”改革、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力度还不够大,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在法治环境方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基层执法司法能力较弱,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化解效果不佳。这些问题增加了企业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隐形成本,严重影响投资者创业兴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同向发力,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是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建议借鉴山东、沈阳等地经验做法,开展全省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工作,持续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全国工商联、国家发改委对东北三省营商环境评价做法,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营商便利性为主要方向,重点围绕增强市场和产业的开放度、政府服务的高效度、依法管理的有效度、企业经营活动和获取社会资源的便利度,进一步量化跨境贸易、纳税、开办企业、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产权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合同执行、破产办理等各项指标,形成一套科学系统、严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建议由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企业代表对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部门营商环境情况进行测评,测评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可采取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估主要依靠现有统计口径数据或资料,参照现有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直接获取量化数据的评价类指标;定性评估主要是针对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办事群众等人群,通过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基本情况和分析资料。

  三是发布湖南省营商环境白皮书。在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的基础上,定期编制《湖南省营商环境白皮书》,全面反映湖南的营商环境状况,提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具体目标和实现路径。

  四是建立长效的监督问责机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将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推诿扯皮和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的机构和人员,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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